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安監總局令第41號, 79號修改,89號修改)、《省安監局關于印發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的通知》(蘇安監規〔2017〕1號)的要求,需對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三年一次的換證評價。領取生產2-硝基甲苯(危序號:2264)11600噸/年、3-硝基甲苯(危序號:2265)800噸/年、4-硝基甲苯(危序號:2266)7600噸/年、2-甲基苯胺(危序號:1083)12000噸/年、3-甲基苯胺(危序號:1084)1500噸/年、4-甲基苯胺(危序號:1085)6500噸/年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